山东省长清区马集镇:“酉泉矿业肆意污染,举报无门。”
山东省长清区马集镇:“酉泉矿业肆意污染,举报无门。”
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近年来虽然实施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刑法》也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由于缺乏系统明确的实施细则,对环境犯罪的震慑力仍然很弱。近年一些环境犯罪的执法,仍多以行政处罚为主,即便对污染环境一类的案件,刑事处罚力度仍然极弱。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法律的宽容,放纵了这一类犯罪的发生。
近日本单位根据举报前往长清区马集镇碾坨庄酉泉矿业实地了解情况,现场凌乱不堪,扬尘肆起,据周围百姓讲,该矿业最近没有开采,只是加工碎石,还算是好的,之前开山的时候更是厉害,周围天气就像是雾霾似的,真是有苦难言,为此我们联系了属地管理的马集镇,该镇工作人员说给属于国土局矿业局管理,我们只好再联系了国土局矿业局,但是仍是说不归他们管理。面对如此相互推诿的主管部门,感到无语。“俗语讲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该污染行为依法查处,对失职者严厉问责。以切实维护当地的环境秩序。同时,我们也期待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