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碧银建筑材料公司向住建局诉求函应重视处理

日期:02-28  点击:  属于:百姓心声

       本社讯(首席记者许翔)近日,深圳市碧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易先生反映称,该司遭遇了驻地街道等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干扰,使企业受到巨大影响和损失!目前,该司关于办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理备案手续的诉求函特向深圳市龙岗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处理有待!

       据了解,深圳市碧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龙升路60号,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4日,是一家立足于贵辖区,响应中央政府和国家环保部、住建部号召,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走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结构全面转型的科技环保类公司,是解决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低效益资源化利用的建筑材料公司。公司主要是利用进口先进技术分离公司投资建设情况:现有厂房、宿舍、办公楼面积5000多平方米,花巨资引进生产技术,购置有污水处理罐、过滤设备生产线、建筑废弃物管理处理设备、环保用压泥设备等,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渣土处理基地。

      公司经政府注册合法资质运营企业,目前公司租用的运营场地已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消防备案、安全检测鉴定等,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公司项目经过环评备案与政府信息平台联网的安全监测预警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在经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是一家正规合法运营生产型环保企业。

     据该司易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公司目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司经营所在地是龙岗区宝龙街道办辖地,公司在经营中,宝龙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以“企业应到住房建设局没有备案为由”多次派执法人员到企业进行执法干扰影响,甚至开车截堵企业大门不能经营的严重行为,目前已经严重影响和干扰企业的合法经营行为了,致使企业难于正常生产经营。

      该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做的工作和面临问题:一是公司已多次到区住建局进行备案登记,区住房建设部门业务负责人均以我公司租用场地属于历史遗留工业性用地并未取得红本为由,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导致该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二是该司租用场地具有消防验收备、有安全检测报告等,均符合了国家消防、环保要求,符合正常使用功能。三是目前导致该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主要是受街道执法大队的严重干扰并需要出具住建局登记备案,现生产经营严重受挫并困难重重,至今因拖欠厂房租金问题被房东起诉,面临关门停业,工人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苦不堪言。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固废和垃圾处置。相继有关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在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层面上,2018年12月29日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同时2021年11月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局等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政府于2021年2月10日《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

      2019年5月13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广东省深圳市全面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是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才施行。该办法是我公司投入巨资并投放运营生产后,才颁发公布,在时间上是滞后于我公司运营后才执行。如果参照该《办法》进行执行,理应对已合法注册登记并生产运营的企业依照该《办法》进行登记备案。如果不给予登记备案,请回复不登记备案的理由和原因。如果既不给予登记备案,又不回复原由,并说明备案需满足哪些国家和法律的条件,仅单方不依法野蛮要求企业强行停止营业,对已造成的损失和将不能运营的损失,哪个部门和谁主管领导来为此承担责任?

       目前,辖区街道办要求我公司进行备案经营生产,我公司也多次反映诉求,且也非常作为到区住房建设局进行登记备案,但均以公司无红本经营场所为由拒绝备案,造成公司受到街道执法队的干扰,已经造成了事实的影响了。如果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继续不按照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任意提出要求,又放任不处理,会在更大的范围造成坏的影响!

       为了我司的生存,我请求区政府给予解决备案登记诉求我司的诉求,纠正相关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停止侵权伤害;并让主管部门按照现有的规定,给予我司办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理备案手续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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