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县石镇镇射田村村民,举证反映村现(原)任村干部抱团腐败后,竟受到死亡威胁,胆权何来?

日期:08-24  点击:  属于:网络问政
      前言:江西万年县石镇镇射田村上屋组部分村民反映,因实名举证反映了该村委现(原)任村干部抱团腐败、严重违法乱纪的事情后,竟遭到村干部家属非法闯入举告人家中,进行死亡威胁恐吓,企图以此给举告人产生心理恐惧,影响正常生活、工作及被迫放弃继续依法举证举告维权的目的;
      综观此前群众反映该村现(原)任村干部,长期以来抱团腐败、严重违法乱纪、久告不决无果,引发公疑群愤之恶劣影响未消除,今又突现此无视法律、激升民众公疑群愤的违法行为发生,事件地党委、政府、纪委部门领导同志,不应再漠视无为,应依法、依规支持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与权益,对涉嫌已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人员,严肃查处法办,并将查处结果回应人民群众,尽早平息公疑群愤和避免引发不该的恶性群体刑事案件发生,是荷盼!
现将群众来信原文发布如下:
尊敬的官方媒体、自媒体单位工作人员:
        同志们好!

      我们是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石镇镇射田村委上屋村小组的村民:祝河昌、祝步苗、祝泽光;亦是受村小组全体父老乡亲村民一致推选的维权控诉代表人;
      祝河昌身份证号:36233119580427****   联系电话:15970383126
      祝步苗身份证号:36233119581015****   联系电话:18770938541
      祝泽光身份证号:36233119590910****   联系电话:18079836194
      我们是此前已向媒体实名(联名)举证、举告我村现(原)任村干部,长久以来罔顾法纪、抱团腐败、非法肆意侵占公私财物的村民;
      一、举告事情及引发原因
      1、今天再次实名举证向各媒体反映,自把我村现(原)任村干部的各项犯罪之实揭发举告后,于2026年8月8日下午1时多,遭到我村委现任妇女主任:祝青的丈夫:祝林贵,非法闯入举告人:祝步苗家中,对其及其家人,发出“死亡威胁”的违法行为,在事发现场中,另有举告村民:祝河昌和其他同村村民在场,目睹与同样遭到:祝林贵发出的“死亡威胁”;有现场证人多名村民为证,同时还有其亲口发出的“死亡威胁”原话和与我们举告人在场人士的对话录音为证;
录音凭证截图(见下图)
      2、祝林贵之所以敢如此目无国法,除了其背后有人指使和有保护伞外,他于早年在上海打工时,因同样不知敬畏法律,干了违法犯罪的事,被法办判刑过;这种不知悔改的人,在当下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的今天,如果不对其加以严办,法治何彰?公平何谈?
       3、事发后,警方和我村委现任书记:祝泽雄,身为党员干部、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村民的大家长,面对祝林贵如此目无国法、私闯民宅、企图行凶、预谋行凶、对举告人发出死亡威胁的事件发生,村民向其反映求救,他却当众(村民、受害人)回答:祝林贵说这个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又没有真的开车撞你们(举告人)……;这话还是当着警察、村民等公众的面说出口,试问:这样的村委书记,还配继续任职?他能坚守与履行好其本职工作和担当起“初心使命”?可见他的“党性、政品也已沦失”,甚至是祝四水、祝青等人一伙的,我们村民无比寒心与惊悚!
      4、非法闯入举告人(村民)民宅的不法之徒:祝林贵,系我村委会现任村妇女主任的丈夫;他此行此举如此胆大妄为,不是一时性起,而是受到某些团伙利益关系人的教唆,也并非是单纯的“护妻行为”;在非法闯入他人家中、兴师问罪的过程中,从始至终讲的话意,就是让我们这些代表全小组村民集体依法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代表,迫于其淫威,而放弃继续维权;录音中的话语,反反复复强调:责令我们几个代表,即刻起,不可以再去向任何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控诉其妻子:祝青严重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的事情和别再控诉已经坚持十数年的控诉其妻团伙、抱团腐败的各项事情;不然,他就会先把我们几个代表人,用车子直接撞死,然后再来收拾我们的家人;他说用他一人的命,换所有人的命,他值,他不怕,如果不听此告,就随时开车撞死我们几个代表人;他心里所认知的“以交通事故”之名掩盖其“故意杀人”和间接参与帮其妻:祝青及其团伙成员,由此逃避法律制裁,真是异想天开;
      5、事发后,我们受害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寻求庇护;警方亦到场出警,仅是对祝林贵予以口头训诫,并未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民法典》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祝林贵是有“预谋”的实施犯罪,且已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恶性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对其起码处以“治安拘留”不为过;如不如此处理,如何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威严?又如何刹止这种无视法律的邪恶歪风?今年中央政法委7月份下发通告的“扫黑除恶”行动攻坚工作,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6、我们于8月10日到镇政府,反映8月8日的“遭遇死亡威胁”一事,镇政府的一名干部就我们反映的事,作了信访登记,同时告知我们会将事情转为汇报给镇长、书记同志知悉;
     二、请求
     1、请求万年县公安局石镇镇派出所,对非法私闯民宅、并对举告村民发出“死亡威胁”的犯罪嫌疑人:祝林贵,依据《民法典》、《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已然造成的恶劣影响给予法办;
     2、请求万年县石镇镇政府党委、镇纪委,对群众之前长期实名举证举告:祝青团伙,抱团腐败、严重违纪违法事实,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公正查处,并助力受害群众讨回自有的合法私人财物、村集体公共财物和国家的惠民财物,上缴国库;
      3、请求万年县委、县纪委,对此案进行全程督办处理,给社会公众和受害村民,一个有法可依持的回复处理结果,是叩盼!
      三、承诺
      我们向媒体、向全社会、向万年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机关郑重承诺:综上所列举反映的事情,均真实、无虚构,如违法行为存在、如果失实,我们反映求助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法责;
      四、维权决心
      我们依然保留依法、据实、理性举告的权利,直至涉事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和村民应返还的合法财物与公道止。
      此致
            敬礼!
      结束语:
      在基层乡土之间,老百姓的心愿从来都是质朴无华的;对村干部的期待,要求从来都不高,他们只是希望做好“桥梁”,当好“纽带”;为广大百姓做好不折不扣的“上传下达”工作,把国家给予的各项“惠民政策、帮扶举措、乡村发展与振兴”,如实地传告给村民;让老百姓清晰知道国家政策、享受应得的红利、看到美好的希望;
      希望村干部能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与寄望的公权力,引领全村百姓遵纪、守法、敬法和带领百姓全体脱贫奔小康,放弃“等、靠、讨”的“漏习旧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不给国家政府添加负担,不给社会制造不安因素,邻里乡亲和睦共处,让百姓生活在政令畅通、民声通达、风清气正、全民安居乐业的晴朗、法治环境中;
       广大农村百姓数年来,本质朴实无华,并无过分、过多的奢望要求,由衷地希望村两委干部,作为朝夕相处见面的同村人、党员、领头雁,在由此错误理念“管理型”,转换为“服务型”的基层自治管理与服务并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应当率先“懂法、守法、敬法”,才有资格和权力去管理与服务本村百姓;反之,其利用手中微小的权力,却肆无忌惮地违法乱纪、损公肥私、践踏法纪,最终的结果,必将受到人民的控诉声讨和党纪国法的惩处;
      希望事件地政府职能部门,以法条纪律对标后,给人民群众一个证明“不是法外之地”的结果,以正公威,恢复公信,是荷。
                            

                              举告求助人:祝河昌、祝步苗、祝泽光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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