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旅厅:涉嫌招投标弄虚作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日期:02-17  点击:  属于:媒体追踪

        近些年来,中央曾三令五申发文禁止兴建楼堂馆所,然而,一些地方机关却在违规操作,一方面以各种借口兴建办公大楼,另一方面却将已有的办公楼闲置并对外出租创收。在出租过程中,损害国有资产的利益,与投标方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武汉武昌黄鹤楼街读书院23号的房屋原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称湖北文旅厅)老办公场所,自2005年以来,被指存在低价出租、监管不严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导致超过200万的租赁费用无法追回,部分房产空置时间长达三年,这些问题最终波及第三方,引发社会矛盾。

     国有房产低价出租,纵容违建为商家牟利

     经过多次改制,位于读书院23号的房产最终被整体划转给湖北文旅厅下属湖北省文化活动策划中心(下称“湖北文化中心”),该中心属于公益二类事业法人单位。该房产的建设面积为4,556.22平方米,涵盖了办公楼、车库、茶水房、澡堂、配电房、锅炉房以及餐厅。在租赁给商人经营期间,违法扩建了620平方米,由于湖北文旅厅对违建行为的默认与纵容,这直接导致了后续的招标和转租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障碍。

       2005年,商人陈世明利用关系以低价承包了位于读书院23号的房产,随后转手成为二房东。他将办公楼的一楼转租给多个商户,用于开设零售门面,而二楼及以上部分用于经营宾馆业务,随后注册成立了武汉豪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豪派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陈世明与其胞妹陈世琳以及儿子陈泰蒲在海南、湖北两地成立了多家公司,股权结构错综复杂,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并且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05年3月7日,湖北文旅厅下属省文化中心(改制前为招待所)与海南邦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邦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2005年3月7日起至2015年3月6日止,该物业于同年6月6日正式交付使用。鉴于租赁期限较长且租金较低,该租赁业务经常遭到内部员工的举报和上访。

       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陈世明在上述车库房的三层之上自行搭建了第四层阁楼,并在其土地上非法扩建了620平方米的房屋。然而,这一违法行为竟然获得了湖北文旅厅的默认,从此违法建设合法化。2007年8月3日,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了租赁关系,租赁期限为8年,从2007年7月31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每年的租金为11.16万元。

      默认就是纵容,纵容就是犯罪。在过去十年的合同履行期间,国有房产以低廉的租金出租,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违法建设也让陈世明赚的金钵满盆,事后只要重新招标,陈世明就以违法建筑索取高额赔偿,并通过上访等手段阻挠招投标工作。而时任的相关领导在岗位变动后,依然能够安然无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职位带来的安稳。

     招投标弄虚作假 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2015年,湖北省颁布了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规定国有资产的租赁必须通过公开的招投标。陈世明利用海南邦源公司、武汉豪派公司以及武昌金鹰艺术培训学校参与了投标活动,投标报价统一为110万元。实际上,这三个实体均为同一家庭成员所控制。据知情人刘先生讲述,他当时和另一公司也递交了投标书,但被拒之门外。让海南邦源公司轻而易举地获得了租赁权。

                (家庭成员控制的三家公司)

      然而,湖北省文旅厅对上述明显的串通投标事实视而不见,导致招投标过程形同虚设,仅具形式。即便如此,当时的湖北文化中心的两位负责人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在内部职工的举报后,他们却未受到任何影响。

      令人诧异的是,2016年1月20日,尽管面临诸多质疑与举报,湖北文化中心再次冠冕堂皇的与海南邦源公司签订了《书院路23号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首年租金为110万元,而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将按照5%的比例递增。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并且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再延长两年,至2021年1月20日终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海南邦源公司不但未缴纳10万元保证金,而且还向次承租方收取了10万元保证金,至今也未退还保证金。

      在举报和省级巡视组的压力下,2019年湖北文化中心委托第三方对读书院23号的房地产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该房产的年市场总租金为155.29万元,这一结果证实了有关低价租赁的举报内容真实。

      陈世明由于多个公司经营不善,在第二个租赁期内开始拖欠租金。根据合同条款,若承租方违约,湖北文化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减少损失。然而,出于海南邦源公司“违法建筑合法化制约”,省文化中心既未解除合同,也未能重新进行招标。

      在进退两难的窘境下,湖北文化中心对海南邦源公司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6月2日对次承租人武汉市韵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武汉韵佳公司)经营的如家商旅酒店采取了关门停业措施。尽管海南邦源公司未出庭应诉,省文化中心在官司中胜出,但违法造成的损失仍然无法挽回,追责似乎成了一纸空文。同时,由于招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将第三方提起诉讼,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

      败诉转嫁第三方,“败诉损失”应由谁承担

      海南邦源公司于2016年取得读书院23号房产的租赁权后,通过武汉豪派公司将该房产中的近3000平方米房屋,以第一年90万元的租金转包给刘某某,租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并于2016年8月底交付。刘某某在此成立武汉韵佳公司,取名为如家商旅酒店。

                (酒店大堂)

(组织黑社会人员强行停电)

       由于转包价格高昂,房屋设施陈旧且存在大面积渗漏问题,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双方为租金递增及支付时间产生了矛盾,继而发展到陈世明两次恶意拉闸停电的治安案件。期间还阻止疫情征用,直接造成武汉韵佳公司损失100多万元。

(强行停水后酒店在外买水)

      颇具争议的是,湖北文化中心与海南邦源公司签订的《合同》租期到期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奇葩的是武汉豪派公司欲将海南邦源公司缺席判决产生的不利后果转嫁至刘某某和武汉韵佳公司。

      2024年9月,武汉豪派公司以“刘某某及武汉韵佳公司拖欠款项等违约”为由,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后者支付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6月2日的基础租金53万元。但产权方已于2021年10月15日将海南邦源公司的租赁合同已于2021年1月20日终止的事实书面告知武汉韵佳公司。皮毛不存,毛将焉附。追讨无理无据。至于递增租金,双方已通过渗漏造成的装饰装修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割让部分房屋等方式进行了互抵。

      仲裁庭审理结束后,原定于2024年12月中旬结束的案件,由于仲裁庭提出延期二个月(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2月29日)。至于是案情本身的复杂性导致了延期,还是受人为因素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

       国有房产以低于市场价出租,招投标过程中涉嫌舞弊,放任违章建筑以利于商家获取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读书院23号酒店本可重新招标租赁,由于湖北文旅厅相关领导不作为,乱作为,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致使部分房产空置时间长达三年。

      这一系列违法行为,湖北文旅厅及文化中心声称已经经过省巡视组的巡视,不存在违法乱纪现象。然而,这不禁引人质疑,湖北省巡视组是否在草率应对,或是包庇违法行为,却难以令人信服。

关于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最新消息扫一扫,关注我们最新消息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李经理

社会与法制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友点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