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凯华皮革厂"换壳"生产黑幕:证照注销不挂牌生产,监管失利引质疑
在河南省尉氏县张市镇,据群众举报,凯华皮革厂上演着一场荒诞的“违法生存戏码”——原营业执照已注销,却注册多个新营业执照继续生产;厂区与配套污水处理厂均没有挂牌,紧邻镇政府与派出所却“隐身”生产;污水处理厂生产中产生的污水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理不规范,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环保与市场监管法规,而当地监管部门的“熟视无睹”,更让这场违法行为持续发酵。
现场调查:“无牌工厂”藏监管眼皮底下,我们在尉氏县该镇看到,凯华皮革厂的生产厂区大门敞开,门口未悬挂任何企业牌子,车间内机器运转的轰鸣声却清晰可闻,不时有运输原料与半成品的货车从侧门进出。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厂区不远处便是镇政府办公楼,如此“敏感”的地理位置,却未阻碍其违法生产步伐。
与厂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同样处于“无牌状态”,厂内污水处理设备虽在运行,但我们注意到,处理后的污水颜色仍呈淡黄色,且未看到任何水质监测数据公示。附近村民透露:“这家污水厂从来没挂过牌子,有时候晚上会闻到刺鼻味道,不知道处理后的水排到哪儿去了。”
法律定性:多重违法触碰红线,每项行为均有明确罚则
凯华皮革厂的一系列操作,并非简单的“违规”,而是涉嫌多项严重违法,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违法事实清晰,法律责任明确。
“换壳生产”:违反市场监管与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后,其经营资格随之终止,不得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凯华皮革厂在原执照注销后,获取多个新营业执照继续生产,属于“虚假注册+违法经营”双重违规。同时,皮革生产属于重污染行业,需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生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且要求排污单位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凯华皮革厂及配套污水处理厂刻意不挂牌隐藏身份,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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