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老兵军属被持镰刀砍成伤残九级 完整证据链下“不起诉”决定引争议
丈夫是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参战退役老兵,为国戍边奉献青春;妻子罗某玲作为军属,常年默默支持后方,却在邻里纠纷中被邻居持镰刀主动攻击,手部被砍成轻伤一级、伤残九级,落下终身功能障碍。当地公安机关已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完整证据链清晰锁定持械伤人事实,两级检察机关却先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复议久拖未决,导致行凶者至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十余万医疗损失无人赔付。目前罗某玲已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情况反映,恳请“娘家人”为军属撑腰,推动案件回归公正法治轨道。
邻里矛盾长期积累 多次报警未获实质处置
罗某玲的丈夫戴某华1978年12月入伍,曾服役于原空降兵第十五军,1979年2月奔赴边境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场上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浴血奋战。退役后他始终以军人标准严格自律,一家人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石院村安分守己生活,却长期被邻居李某容的侵权行为困扰。 李某容私自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长期正对戴某华夫妇家的卧室区域,严重侵犯住宅隐私。戴某华先后三次拨打110报警求助,相关部门到场查看后始终未作出实质性处置,既未制止侵权行为,也未对摄像头违规安装问题进行纠正。李某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在微信群中公开发布大量侮辱、诽谤戴某华全家的言论,矛盾持续激化。 2023年8月18日,在第三次报警后,李某容再次在网络群中发布恶意辱骂罗某玲的内容。多次求助无门的罗忠玲,只得前往李某容的住处当面沟通矛盾,希望能协商解决长期的隐私侵权和言语辱骂问题,避免冲突进一步升级。
持械伤人致伤残九级 完整证据链锁定事实
罗某玲抵达李某容家大门外,仅拍门呼喊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或财物损坏,还没来得及开口沟通,李某容突然手持农用镰刀从屋内冲出,不由分说挥舞着镰刀直接击打罗某玲的身体。在生命安全遭遇紧迫威胁的情况下,罗某玲本能地争抢危险工具,争抢过程中李某容持续用力操控镰刀,刀刃直接划伤罗某玲的手部,造成严重外伤。 受伤后的罗某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先后花费十余万元医疗费,后续康复治疗还需近十万元。
(监控画面显示)
经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物证鉴定所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渝公沙鉴(临床)字〔2023〕173号),罗某玲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一级伤残九级,手部功能受到永久性影响,再也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和此前的兼职工作,本就普通的家庭经济来源受到严重冲击,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提取了作案工具镰刀,现场勘验笔录完整记录了凶器位置、冲突痕迹,与罗某玲的伤情特征完全印证;法定鉴定机构明确伤情为锐器伤,和镰刀的工具属性高度匹配;罗某玲的询问笔录、李某容本人“持镰刀驱赶、争抢工具”的供述、周边邻居的目击证言,共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证实李某容持械故意伤害的全部事实。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明确认定李某容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后续将案件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沙坪坝区人民 J 察院审查起诉。
(手部受伤特写)

(伤残鉴定书)
复议超期未决 军属维权陷入困境
让罗某玲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沙坪坝区人民J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未全面核查全案证据,也未依法听取作为被害人的她的意见,仅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25年4月10日作出渝沙检刑不诉〔2025〕71号《不起诉决定书》,直接对持械伤人致轻伤一级的李某容作出不起诉处理,完全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收到决定书后,罗某玲在法定期限内,于2025年4月15日向重庆市人民J察院第一分院提交复议申请,恳请上级检察机关纠正下级院的错误决定。但时至今日,复议程序早已超出法定办理期限,她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复议结果。 两级检察机关的处理,直接导致持械行凶的李某容至今未受到任何刑事制裁,罗某玲既无法通过刑事程序追究对方的故意伤害责任,也无法依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十余万元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合法损失。她表示,即便李某容在冲突中存在极其轻微的擦伤,也是其主动持械攻击他人过程中自陷的风险,绝不能以此抵消其持镰刀伤人致轻伤一级的严重违法后果。
(法院判决书)
执法留下争议 术后被拘留伤情出现反复
比不起诉结论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争议。受害人丈夫、对越参战老兵戴某华反映,当地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朱某亮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施压调解:2023年12月27日,罗某玲刚出院仅两日,伤口未愈,立即被传唤。隔日民警朱某亮在调解时表示:“李某容只赔5000元,不同意就拘留你!”随后在受害人术后虚弱、精神恍惚的状态下,促使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最终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伤情恶化:此次行政拘留直接中断了罗某玲的关键康复期,导致伤口恶化、被迫接受第三次手术。受害者在案件中受伤,却反被行政拘留,施暴者却安然无恙。
作为参战老兵的家属,罗某玲始终坚信国家的涉军维权政策,坚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退役军人和军属的坚实后盾。她在提交给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情况反映中写道:丈夫当年在战场上为保家卫国挥洒青春,自己作为军属一辈子遵纪守法,却在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迟迟等不到公正的处理结果,内心满是无助与寒心。
目前她正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求助,恳请相关单位出面协调监督:一是督促上级部门撤销错误的不起诉决定,对李某容提起公诉;二是彻查民警朱某亮在办案中存在的诱供、违法拘留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撤销错误的“行政拘留”手续,协调解决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民事赔偿问题。让为国家奉献过的参战老兵和军属,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兜底保障,让“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承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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