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村民承包地被强制填埋失地保险指标更是不翼而飞

日期:11-01  点击:  属于:媒体追踪

      10月28日有网友爆料,温州苍南县宜山镇推进第二菜市场(农贸市场)项目过程中,出现在承包地补偿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土地就已经被供地,施工队就进场施工情况。7月29日宜山镇锦城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其村民承包地0.75亩的土地强制填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未经该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允许和同意就施工进场,村民靠土地承包经营收入担负家庭生活,村委会征收土地有发放失业保险指标补偿更是无从说起。

宜山镇第二菜市场(农贸市场)项目现场施工

网友爆料

     据该网友说,2019年村里有失地指标,但没有发放出来到村民。7月31日锦城村村民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了没发放失地指标和承包地被强制填埋的事情,服务热线做出回复是锦城村对于村里有失地没有发放指标由村集体统筹,发公告进行报名按照报名人员的年龄进行排名公示,每个指标按照4万元出售给村民,要求失地农民保险指标,村委答应待失地农民保险指标下到村里可以优先解决,需要村民身份证等材料提供给村里申请失地农民保险指标。

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回复

     10月11日,该村民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补偿未到位进场施工,失地保险是否人地对应、是不是可以自由买卖的问题,给他的答复是: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及收据,第二菜市场征地补偿已到位;失地保险需人地对应,不可以自由买卖。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据苍土资发[2018]45号文件,2017年苍南县计划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失地保障人数确定的通知,征收宜山、矾山2镇三村的集体土地15.0105亩,文件中规定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核定到村里,被征地乡镇和村,严格把好参保对象,严格按照“人地对应”原则办理失地保险,确定参保对象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进行公示。严禁任何借口转让、买卖参保指标。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2018]45号文件

     就此,小里帮忙联系锦城村村委会,村委会以两种方案征收土地:第一种方案,每亩30.8万土地征收补偿款,没有失地保险指标;另一种方案,以政府征地补偿款每亩4.98万征收,2.5个失地保险指标人数。对于村委会征收村民承包土地,村民到村里签字才能拿到补偿金,下半年也会对没有拿到失地保险指标村民进行申请。可是据该村民说,村里在征收这户村民承包土地,没经过村民本人协商和同意,没有看到任何公示,也没听说有村民代表会议,在毫无知情的情况下把这户村民土地强制填埋,失地保险指标也没有拿到。

      进场施工有没有经过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村民的同意?那么村委会对于保障农民生活的失地保险是否会补偿给村民?他的失地保险指标又去了哪里呢?村民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收入才能得到生活保障,他的权益是否没有保障了?那村委会的这一做法,是否存在违法性?

     据了解,该村民拥有宜山镇吴家库村这块0.7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先吴家库村并入现在锦城村,有锦城村村委会管辖吴家库村,村里在土地征收后,没经过该村民同意进场施工,他们一家五口家庭也没有拿到征收土地失地保险指标,施工队已经把这块地填埋了。该村民发现,他们被征地是有失地保险指标,现在却是村委会以统筹的方式,估计是已经出售分配给村民,他们按“人地对应”原则该有的指标现在却不翼而飞。



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小里帮忙联系宜山镇政府,宜山镇农贸市场项目用地是通过合法土地征收方式,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征收的,村委会以失业保险指标货币化形式统筹进行村民指标发放,统筹过程中可能有个别情况出现。村民如果还没拿到失业保险指标可以再申请到村委会。

     网友呼吁,村委会在保障村民权益同时,统筹协调好村民失地保险指标分配,让承包土地被征收村民的生活有所保障,解决村民后顾之忧。

     失地保险通常指的是农村失地保险,这是一种针对农民的养老保险,旨在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经济保障。它不仅可以提供养老金,还可以提供生命年金,帮助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对生活上的经济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禁止了土地的私自买卖行为,包括失地农民名额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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