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恪守契约精神,带头履行合同约定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与投资权益。然而在河南,两家民营企业在参与地方项目建设过程中,遭遇地方行政机关 “重招商、轻履约”,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迟迟得不到兑现,巨额资金长期被占用,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折射出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与营商环境存在的现实难题。
信阳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与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锦绣小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由企业垫资 1.507 亿元,承担约千亩片区土地征收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企业按协议足额完成资金投入,全部资金用于拆迁补偿、地块处置、土地指标办理等工作。
在企业完成合同义务后,对应片区 158 亩土地完成出让,信阳高新区获得 6.11 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却没有按照约定偿还企业垫资款项。企业通过发函、政务渠道多次维权催缴,欠款事实虽得到对方确认,但还款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万般无奈之下,企业走上司法维权道路。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 15 行初 90 号生效判决,判令信阳高新区管委会偿还垫资本金 9080.88 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判决生效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管委会出具书面分期还款承诺,企业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同意暂缓强制执行。但管委会再次违背约定,仅进行少量支付。历经九年追讨,巨额欠款仍未清偿完毕,企业资金链断裂,多次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无果。
无独有偶,郑州荣佑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曾因参与地方项目陷入债务困局。该企业此前参与新密市棚户区改造、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先后缴纳项目保证金、征地补偿预存款等大额资金。因当地政府未能履行相关合同义务,项目被迫停滞。
经司法审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新密市人民政府返还企业各项资金合计超 1.18 亿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仅有 5000 万元执行到位。案件恢复执行后,新密市政府未完整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在执行法官组织的调解中,政府方承诺两周内提交抵债资产明细表,后续却并未兑现任何承诺,调解陷入停滞。大额资金长期被占用,企业正常经营难以为继,面临破产风险。
两起案件均属于行政协议纠纷,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对债权债务予以确认。民营企业响应地方招商引资号召,拿出自有资金助力地方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最终却要为行政机关的违约行为承担生存压力。
业内人士表示,行政机关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是法治政府、政务诚信的基本标尺。部分地方存在的 “重招商引资本、轻履约守信用”,判决之后消极应付、和解承诺随意作废的现象,不仅让胜诉的民营企业手握 “法律白条”,更是直接伤害社会资本投资信心,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背道而驰。
民营企业期待,相关监督力量能够介入,督促两地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落实还款责任,补齐政务诚信短板,真正把保护民营经济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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