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华杨村村民孙治忠,身份证号321028196807075273,联系电话:17705166786。二十七年背井离乡,有家不敢回,亲人含冤早亡,数十名村民遭受打击报复。我手握劳动教养决定书、信访转送告知单等全套书面证据,向全社会公开这起因举报村干部,而被制造的冤错案件,敢问公理何在,正义何存?
当年我只是一名普通农民,出于公民监督的权利,实名举报村支书挪用扶贫款、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等违法问题。举报内容事后已经证实属实,难道普通群众检举基层干部的违法行为,就要换来牢狱之灾与家破人亡吗?我被村民推选为村长候选人,仅仅因为触碰了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就要遭到不择手段的打压,这是谁赋予的权力?
1999年,我妻子钱亚平制止他人非法断电,反遭到暴力殴打至昏迷。我报警寻求公安保护,可等来的不是对行凶者的惩处,反而是数百名警力上门抓捕我一家三口。先抓人,后补证据,用高音喇叭公开震慑,疲劳审讯、逼迫抄写预先写好的认错书,这样颠倒程序的办案模式,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滥用职权吗?行凶打人者仅得到象征性处理,而报警的受害者却被处罚,是非黑白何以被如此轻易颠倒?
原泰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出具泰劳养字第9909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对我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法律条文已经废止,却依旧拿来对公民实施人身限制,适用法律严重错误。办案机关刻意歪曲事实,把群众维权诉求定性为煽动闹事、谎报案情,将群众与警方对峙的全部责任全部扣在我的头上。难道村民要求救治被打伤的伤者,就等同于围困公安干警?难道遭遇侵害之后报警求助,反倒成了谎报案情?
一场打击报复,毁掉了多少个家庭。我的姐姐孙治珍无辜被行政拘留,不堪精神折磨含冤离世;一同参与举报维权的张永来、杨小林、李网官等村民接连被拘留,相继抑郁死去。昔日多名无辜村民惨遭迫害,一条条鲜活生命就此凋零,这些逝去之人的冤屈,难道就可以随着时间被一笔抹去吗?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村民遭到不同程度打击,长期活在恐惧之下,这是何等令人心寒的现实。
当地部分村干部把持基层组织,操纵破坏换届选举,肆意侵占集体土地;相关人员被免职之后,还能再度启用。我与兄长两家道路被霸占近三十年,通行权被彻底剥夺;家中惠农补贴遭克扣,合法树木被砍伐。群众的生存权益被肆意践踏,百姓的合理诉求被置之不理,谁在为涉事人员充当保护伞?
二十多年来,我从未放弃维权。我向全国扫黑办、江苏省扫黑办、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层层递交材料申诉,信访回执、转送告知单完整留存。可层层交办之后,却始终没有实质性复查,问题原地打转,得不到公正回应。有错必纠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为何纠正一桩几十年前的冤错案件,会如此艰难?
我郑重提出诉求:请求依法撤销这份错误的劳动教养决定,撤销家属及受害村民的违法行政拘留记录,为全部受害人恢复名誉;请求启动异地复查,彻查当年办案人员滥用职权、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清多名村民含冤死亡的全部真相,依法给予受害人家属国家赔偿。
法律的天平不应向权势倾斜,普通百姓的冤屈不该石沉大海。难道老百姓想要一个公正的结论,就只能遥遥无期地等待吗?难道当年程序违法制造出来的冤案,就可以永久封存,无人过问吗?我实名公布全部事实,所有陈述均有书面证据佐证,恳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期盼上级部门能够拨开层层地方保护的迷雾,还受害群众一份迟到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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